晋城市康复医院
关于给予军人、残疾人及其家属
就诊优惠的规定
军人是全社会尊崇的职业,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之一,为了切实发挥我院的公益性质,做好拥军优抚和扶残助弱工作,经我院研究决定,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,制定此诊疗优惠规定。
一、军人及其家属诊疗优惠规定
军人及其家属指现役军人及军属(现役军人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,具有本市户口的退伍军人及家属,烈士遗属。
(一)门诊治疗优惠规定
1、军人及其家属均免收诊察费,优先就诊;
2、门诊治疗项目,军人享7折优惠,家属享7.5折优惠。
(二)住院治疗优惠规定
1、住院治疗时,住院者享免费就餐优惠或者出院医保报销时,自费部分,军人及其家属享8折优惠。
2、每年最多可享受1次住院优惠规定。
(三)推拿按摩优惠规定
1、现役、退伍军人享8折优惠;
(四)轮椅使用优惠规定
军人及其家属交200元押金,免费使用。
(五)助行器使用优惠规定
军人及其家属交100元押金,免费使用。
(六)拐杖使用优惠规定
军人及其家属交50元押金,免费使用。
(七)检验放射及其他检查项目优惠规定
军人及其家属在做检验、核磁、DR、数字胃肠机、彩超和心电图时享9折优惠。
(八)健康体检优惠规定
军人及其家属在进行健康体检时享受8.5折优惠。体检项目包括:内、外、妇、五官科的一般检查,肝功、肾功、血脂、血糖化验,心电图,胸透,肝胆脾彩超,二便检查等。
(九)假肢安装优惠规定
军人及家属在安装假肢时享7-8折优惠。
二、残疾人及其家属诊疗优惠规定
残疾人指14周岁以上的持证残疾人,残疾人家属指持证残疾人的父母、配偶。
(一)门诊治疗优惠规定
1、免收挂号费及诊察费;
2、优先就诊;
3、一、二级残疾人,所有门诊治疗项目享6.5折优惠;
4、三、四级残疾人,所有门诊治疗项目享7.5折优惠;
5、残疾人的家属,所有门诊治疗项目享8.5折优惠。
(二)轮椅使用优惠规定
残疾人及其家属交200元押金,免费使用。
(三)助行器使用优惠规定
残疾人及其家属交100元押金,免费使用。
(四)拐杖使用优惠规定
残疾人及其家属交50元押金,免费使用。
(五)检验放射及其他检查项目优惠规定
残疾人及其家属在做检验、核磁、DR、数字胃肠机、彩超和心电图时享9折优惠。
(六)健康体检优惠规定
残疾人及其家属在进行健康体检时享受8.5折优惠。体检项目包括:内、外、妇、五官科的一般检查,肝功、肾功、血脂、血糖化验,心电图,胸透,肝胆脾彩超,二便检查等。
(八)假肢安装优惠规定
残疾人及家属在安装假肢时享7-8折优惠。
三、军人和残疾人优惠规定不可同时享受。
四、本优惠规定有效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。